面對增速放緩,運營商需轉換角色

過去的一年是5G用戶數增長的“黃金期”,市場尚未達到飽和狀態,增長空間較為廣闊。然而,日前三大運營商相繼發布了2021年12月份運營數據,新增用戶數和營收狀況相較於此前的數據都不太樂觀,出現了增長乏力的跡象。數據顯示,中國移動淨增用戶數僅為10.9萬,中國電信淨增用戶數為49萬,而中國聯通移動出賬用戶則淨減22.5萬戶。


用戶數雖然是衡量運營商傳統業務規模的剛性指標,但是在數字化轉型中,另一種形式的“規模”也在向運營商發出挑戰——在數字化轉型的“競技台”上,運營商如何定位自己,如何拓展新的價值領域,從而帶來業務規模的跨越式增長,才是其當前需要著重考慮的問題。

傳統的“管道”通信市場已經達到高度飽和的狀態,如果不考慮三大運營商的份額,而是將市場看成是一個整體,或許不太容易發生大幅度的變化。

如果把運營商作為一個孤立的觀察對象,從數字化服務創新和轉型產品嚐試方面來看,運營商的不少案例算不上成功。在如火如荼的雲計算市場,部分電信運營商由於雲架構的部署而喪失傳統層次結構中的戰略主導地位;在面向最終用戶的數字化產品市場中,電信運營商所提供的服務受制於用戶體驗、易支付性乃至平台中立性等;縱然在增長速度驚人的企業和行業信息化市場中,運營商也面臨著行業經驗積累不足而被“管道化”的危險。

我們認為,如果運營商期望在數字化服務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就應當特別關注“數字業務使能者(Digital Business Enabler)”這一定位,並且通過具體的舉措對該定位進行合理詮釋。也就是說,運營商要跳出行業的局限,用更開放的思想,摒棄作為“信息化主導力量”的執著,把助力各方充分發揮信息化能力作為重要任務,通過行業整體信息化水平、服務管理水平的提升來獲得自身利益。

舉個或許不太準確的例子,之前運營商提供數字化服務,更多的把自己擺在了CEO的位置上:深入了解業務、搭建技術平台、實現客戶獲取、完成服務閉環,調動組織內各種力量開發產品,除此之外還要顧及技術和產品的升級換代。在此過程中,因更為關注“信息流”而成為總體資源的協調者,“業務流”和“資金流”的需求可能會被輕視或忽略——這會帶來服務失敗的重大風險。

而作為“數字業務使能者”,運營商則應把自己擺在CIO的角色上,通過信息系統的外部性發揮作用。也就是說,業務的規劃、產品的形態、服務舉措的製定都通過開放的平台由專業人員完成,運營商通過發揮大數據能力(可靠靈活的數據運算和存儲)、網絡能力(快速可靠的信息處理和傳遞)、業務支撐能力(適應業務快速調整併支撐促銷)等,讓各類業務能夠高效、高質量地實現。

在這種模型下,“業務和信息”兩個重心受到了同等重視,風險卻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這個例子或許能在一定程度上說明,為什麼前些年運營商開展的各種“智慧類”項目最終都很難達到預期,但這些項目仍然由不同的主體持續推進著。經過數年的嘗試和耕耘,運營商其實已經具備了很強的資源整合能力,“使能”的觀念也在不斷強化。

然而,如下關鍵詞仍然是運營商在轉型期間值得重點關注的:開放(在開放合作中共同發現和創造新的價值)、動態調整(對市場的洞察,能力的發展要隨需而動)、敏捷變化(運營要敏捷)。

尤其是隨著雲服務、云網融合、信息增值服務的成熟,運營商能夠在本行業中找到更多的拓展機會。儘管傳統業務領域的“規模”不再那麼容易拓展,運營商在數字化服務大潮中仍然可以找到大量的機會。只是這需要運營商從相對封閉的體系中跳出來,利用好信息服務的外部性,探索作為“數字業務使能者”角色應如何行事,在與社會的共同進步中獲得回報。這就是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賦予通信市場的“新規模”。